首页 / 广晟封面专题·55

破发股ST南新虚增业绩被罚 2020上市募12亿西部证券保荐

2026-09-17 · ahzxmr.com

中国经济网北京 8 月 14 日讯 ST 南新 (688189.SH) 昨日晚间公告称,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 〕 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南新制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 年,南新制药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在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

中国经济网北京 8 月 14 日讯 ST 南新 (688189.SH) 昨日晚间公告称,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 〕 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南新制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 年,南新制药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在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4435.8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5.96% ;虚增利润总额 908.7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119.46% 。

2023 年,广州南新与客户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在《应收账款协议》约定的现金折扣生效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2032.4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2.73% ;虚增利润总额 286.45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37.65% 。

以上事项,导致南新制药共计 虚增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6468.2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8.69% ;虚增利润总额 1195.2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157.11% 。

南新制药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张世喜作为时任南新制药总经理、广州南新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在客户退货和应收账款折价协议签订的审批流程上签字决策,未督促、沟通会计处理,签字保证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亮作为时任南新制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知悉应收账款协议签订事项,未督促财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签字保证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胡新保作为时任南新制药董事长,未审慎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处理情况,签字保证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南监管局决定:

一、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

二、对张世喜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三、对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四、对胡新保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此外, ST 南新同时还披露公告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6 〕 2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 2021 年公司未及时对退货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 2021 年营业收入 525.63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0.77% ;虚增 2021 年利润总额 157.32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 0.71% ;虚减 2022 年利润总额 157.32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 2.13% 。 2024 年公司未及时对应收账款折价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 2024 年营业收入 1,156.33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4.39%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文逊、时任董事长胡新保、时任总经理张世喜、时任财务总监李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 ST 南新、杨文逊、胡新保、张世喜和李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 2026 年 6 月 10 日, ST 南新发布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6 〕 6 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A 股股票简称由“南新制药”变更为“ ST 南新”;扩位简称由“南新制药”变更为“ ST 南新制药”,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6 年 6 月 11 日。

南新制药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 34.94 元 / 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3500 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 西部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锋、邹扬。 目前该股处于破发状态。

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3 亿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5 亿元,比原拟募集资金多 4.66 亿元。南新制药 2020 年 3 月 20 日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原拟募集资金 6.70 亿元,分别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计为 8761.77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合计 7110.75 万元(不含增值税)。

2022 年 7 月 16 日,南新制药披露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56,000,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96,000,000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除权(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96,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78,400,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74,400,000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除权(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

ahzxmr.com风险提示财经资料
本文仅用于资料整理和学习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不承诺收益,也不替代个人风险判断。